2007年6月27日,星期三(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江西:抵制强拆的兄弟被判无罪
胡锦武

    因抵制当地政府的强制拆迁行为,江西省上饶县被拆迁人张清炎、林芳福两兄弟竟被当地法院一审以妨害公务罪判处入狱8个月。时隔一年多后,已刑满释放的兄弟俩终于收到上饶市中级法院宣判两人无罪的终审判决书。
    张清炎、林芳福兄弟及父亲林垂贵3户房屋坐落在上饶县旭日镇街道办前山村。2002年12月,上饶县土地管理局与前山村委会签订征地协议,将上述3户的房屋所在地的土地征用为城市建设用地。2006年3月3日,拆迁人上饶县工业园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他们拒不搬迁,影响工程进度为由,向上饶县城镇房屋拆迁办公室申请强制拆迁。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双方发生冲突。当天,张清炎、林芳福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06年12月6日,上饶县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8个月。
    一审宣判后,张清炎、林芳福均提出上诉。上饶市中级法院审理认为,上饶县人民政府组织的强制拆迁行为是不合法的行政行为,因此张清炎、林芳福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应宣告无罪。